为充实我院教学和管理队伍,传承海滨学院学生工作等各项工作精神及特色,吸纳毕业生中的优秀分子,解决学生工作人员缺口严重问题,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学院决定在2012届(2008级)本科毕业生中选拔20名优秀本科毕业生于2011年8月起留校顶岗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3)英语水平CET4级合格、(英语专业学生英语水平CEET4合格),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CCT2级合格者优先;
(4)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口齿清楚,表达能力强;
(5)热爱教育事业,认同学院文化,对学院办学思路、指导思想和核心价值观有一定的了解。
2、“辅导员”岗位的学生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等主要社团部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班长、团支部书记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
(4)综合成绩测评在本专业、本年级学生的前30%内。获得过思源工作奖学金。
3、填报“行政管理”岗位的学生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4)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软件。
1、7月3日-7月8日(截止于下午15点整)进行报名、以辅导员推荐为原则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2012届本科毕业生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顶岗实习报名表》,学生本人如实填写(须本人亲笔手写),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2、初审。学生填写好《报名表》后,一并将本人身份证、已修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CET4级证书(或“成绩单”)、CCT2级证书、本人的各种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交学生处进行初审。初审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审毕应签署初审意见。
3、二审。初审过后规定时间内送至对应部门二审。申报“辅导员“岗位的学生的材料交学生处,由学生处领导组织二审;二审完毕,审核组织单位第一负责人须签署审核意见。
学院人事处汇总审查情况及笔试、面试成绩后,按1:1.5初步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然后进行全院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由人事处负责代表学院与学生签定实习协议。
1、报名参加选拔学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生参加本次选拔的资格,并追究对应单位、人员的责任。
2、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若毕业体检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院有权终止实习、并不考虑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
注:申请岗位可填写:辅导员岗、行政岗(部门)、教辅岗、后勤岗,具体分配原则根据各部门岗位专业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