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对学生的成长成才起着重要作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担负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为了做好2011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面向全院教职员工选聘辅导员、班主任,相关要求如下:
(1)以“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为任职标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
(2)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勤勉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以身作则;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奉献精神,服从领导,讲求团结,顾全大局。
(3)具有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协调沟通、组织管理能力及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5)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勤于思考,善于调查研究,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拓宽工作途径,能够结合学生实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品质,能适应繁忙的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需要。
(6)新聘任的辅导员原则上是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学校选留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的其它条件。兼职辅导员与所带专业相关者优先考虑。
(1)思想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高尚的师德;
(4)组织管理能力强,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能够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有较充足的时间开展班级工作, 对于班级出现的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掌握,及时解决;
(6)班主任应是学校正式在册的专业课教师、党政管理干部,原则上一人只担任一个自然班的班主任工作。
1、辅导员每学期末考核一次、学年年终评选优秀辅导员,兼职辅导员按月发放辅导员补助(每月500元、一年级、四年级辅导员每月600元);
2、班主任每学期末考核一次、学年年终评选优秀班主任,班主任补助按学期发放(每学期1200元),结合考评制度对优秀班主任进行补助奖励,对不合格班主任实施淘汰制度;
3、专兼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均要遵守海滨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配合考核制度;
4、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办法、评选比例及奖励金额另行文件规定。
1、有意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老师,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1级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申请表》,并于7月7日前将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学工部(电子版发学工部邮箱xsgzb@bjtuhbxy.cn)。
2、学院审核确定后将召开辅导员、班主任聘任大会,为新上岗辅导员、班主任颁发聘书,并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岗前培训。
3、兼职辅导员选聘4名左右,班主任选聘200名左右。
联系人:黄 璐,张亚君 电话:8887102,888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