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关于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的通知》(院办发[2010]4号)中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作以调整,放假时间为5月1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二)。为保证原有教学时数和教学计划顺利完成,有关教学调整由教务部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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