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即将结束,为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升学院总体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学年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凡有工作任务的在岗教职工均参加年度述职考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10年9月1日前入职)的在岗教职工具有评优资格。
2、个人推荐本组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本组参评人数的30%;(推荐表附后)
3、各组在个人推荐的基础上,产生本组基层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本组参评人数的20%;
4、各组推荐本组产生的优秀人员参评院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组参评人数的15%;
各组负责人向院务会报告、推荐参评院级优秀人员的情况,院务会确定优秀人员名单(比例不超过全院全体参评人员的10%)。
1、7月7日前,参加考评人员将个人总结(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人事处。
2、8月31日前,各组完成本组考核评优,并将本组产生基层优秀人员名单和推荐参评学院优秀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处。
1、各组请务必于本组召开考评会议前1天将本组考评安排(时间、地点)上报人事处,以便安排学院领导参加各组考评。
2、各组不具备评优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各组的考评,并具有推选优秀的资格。
3、后勤所属的其他非行政人员,由后勤管理处单独安排。
4、各组要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教职工考核评优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本组考评工作,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