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30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二)放假,共计10天;10月10日正常上课上班。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师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各系要准确统计学生假期去向,并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和各系要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为确保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假期期间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出游。
2.放假期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性质做好值班留守工作,值班表于9月26日前交于学院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切实增强值守应急意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应急等各项工作。所有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手机要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